出车祸只打电话不救人致 2 人死亡!警方通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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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16 日凌晨,

北京市南四环发生了一场车辆追尾事故,

事故发生后,

一段记录了现场的短视频中显示

前车司机一直打电话,

并未对后车的二人伸出援手。

经交警部门通报,

这起事故造成了后车车内两人死亡,

前车司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车追尾起火,

前车司机一直打电话

据 @北京交警 通报,7 月 16 日 3 时许,朝阳区南四环外环主路十八里店南桥西侧,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与前方一辆铲车相撞后起火,小客车内司机及乘客 2 人死亡。

从这段由路人拍摄的视频画面中可以看到,一辆白色汽车追尾了一辆工程车,两车停在道路右侧第二车道。

白色车辆前侧渐渐开始冒烟,后来浓烟滚滚,车里有一位驾驶员和一位乘客。在两车一旁的车道上,此时还有其他车辆匆匆驶过。站在一旁着浅色短袖上衣、手持手机的这位男子,是前车司机。

旁人一直在呼喊“先别打电话了,快赶紧把你的车往前挪”“我开车给你拉一下,你先把人弄出来”,但铲车司机还是一直在打电话。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画面中车辆前侧的浓烟中,渐渐出现了明火。火势在车身迅速蔓延,几位路人用车内的灭火器进行扑救,但是此时火势已经无法控制,渐渐将整辆车吞噬。

最后,视频里传来网友的叹息:“救不了了,人已经没了。

18 日晚间,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官方通报 :

打电话还是先救人?

视频引发热议

这段由路人拍下的近两分钟的视频,记录了白色车辆从前侧浓烟滚滚到整辆车被明火吞噬的过程。视频被发布在网络上之后,引发了网友的讨论:

有人疑惑:“一开始火不大,为什么不上去看看车里的情况一直打电话?

有人猜测:“(司机)的想法是要保持现场原状等交警来鉴定,证明是对方主要责任,他把救人性命放在了后头考虑。

有人追问:“铲车可以上四环吗?如果连后尾灯都不带亮,能不追尾吗?

法律专家:一定先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介绍,很多人认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第一件事就是要把车停下来然后报警,其实这个做法是错误的,第一个,事故要看有没有人员伤亡,有伤亡的话按照法律的规定第一步要救人的。

当然,现在探讨的这些法律问题都是基于大家看到的视频,截至目前,该起事故的责任认定还没有做出,更多的细节也待进一步核实。

最后,重要的事情再说三遍:

先救人!先救人!先救人!

来源:新华社综合 @北京交警 官方微博

(编辑 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