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街头砍人案:警方将开发布会通报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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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高达 宋体佳)8 月 27 日晚,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当地公安及检察院公开通报称:宝马车内一男子与骑电动车男子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致使被害人死亡,嫌疑人已被控制。29 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从昆山警方获悉,相关案情还在进一步侦查中,将于近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情况。

事件经过:砍人反遭对方反杀

△骑车男子拾起长刀砍向宝马司机。视频截图

8 月 27 日晚九点半左右,震川路路口,一辆白色宝马车驶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行的电动车发生争执,宝马车后座一男子下车与骑车男子发生口角,两人在此过程中发生推搡。不一会,宝马车司机也从车上下来,对骑车人拳打脚踢。后似乎又不解恨,返回车内拿出一把长刀,砍向骑车男子,骑车男子虽然连连后退躲闪,但仍被砍中。

正当宝马车司机继续追砍时,手中长刀不慎掉落,骑车男子见状抢先一步捡起长刀,反过来砍向宝马司机,宝马司机连连躲避,但骑车男子不依不饶连砍数刀。后据网络信息显示,宝马司机被骑电动车的男子杀害。

警方通报:涉事双方一死一伤,将召开发布会通报案情

8 月 28 日晚,昆山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18 年 8 月 27 日日 21 时许,昆山市开发区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接到报警后,昆山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并会同 120 急救人员将两名伤者送医救治。

△昆山警方发布的警情通报

经初步调查,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某(男,36 岁)和于某某(男,41 岁)。当晚,双方在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没有生命危险。

8 月 29 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从昆山警方获悉,案发后,警方及时介入,并在第一时间对外通报调查结果。对于网上的一些传言,昆山警方表示,暂时无法做出回应。截止目前,警方仍在对案件做进一步侦查,并将于近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情况。

检察院:已提前介入调查,嫌疑人已被控制

8 月 28 日傍晚,昆山市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通报内容称,案发后,昆山检察院提前介入处理,经初步调查:当晚 21 时许,犯罪嫌疑人于某在昆山市震川路顺帆路交叉口附近和被害人刘某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致使被害人死亡。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

29 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从昆山检察院采访获悉,鉴于该案社会关注度较高,该院已将此案 ” 摆在第一位 ” 重点处理,争取能加快办案速度,” 有新进展将及时向公众通报 “。

律师看法:骑车男子行为涉嫌故意杀人

视频流出后,该案件立即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宝马司机手持长刀砍人,骑车人在躲避过程中捡起掉落的长刀反击,是正当防卫。也有网友认为骑车人追砍宝马男并致其死亡是防卫过当。

现代快报记者也就此采访了江苏渟泓律师事务所的方坤律师。方律师认为,从目前已知的情况来看,骑车男子的行为肯定不属于正当防卫,甚至不属于防卫过当的范畴。” 从我个人角度来看,这应该属于故意杀人。” 方律师表示,一般防卫的前提条件是指当生命、财产正在受到侵害,并且具有紧急危险性时。而在该起事件中,宝马司机在刀掉落后,已经选择掉头往回跑,这时他已放弃了伤人举动并已不具备威胁。但骑车男子仍拾起刀上前连砍数刀。” 很明显这样的举动就是奔着致对方于死地去的。”

方律师表示,考虑到骑车男子并非蓄意作案,属于激情犯罪,在法院量刑时,这些情况也会予以考虑。

(编辑 王鹏)